开调档函的步骤如下:
确定接收单位
确定档案将转移到哪个单位,如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原毕业学校。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生适用)。
国外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
如有自动离职、辞职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如辞职辞退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联系人才交流中心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开具调档函的具体流程。
填写申请表
在人才交流中心填写调档函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人才交流中心会开具调档函。
办理档案转移
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安全方式进行。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提前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相关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