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辞职留学处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调离公安机关或先办理离(辞)职手续
个人若执意要求出国自费留学,必须先办理离(辞)职手续,不得搞停薪留职。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安干警,除非他们符合中发11号和国发107号文件规定,经组织批准纳入公派范围。
不得擅自联系出国留学
公安干警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联系出国留学,有关单位也不得为他们出具或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保密期问题
对于国保警察等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人员,在辞职后需过保密期,一般认为是5年。在此期间,他们不得出国,否则可能按叛国论处。如果因公务出国,他们可能会以刑警或院校学者的名义出国。
党员和社保问题
党组织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的居委会,由家人帮忙缴纳党费。留学期间,个人社保可以选择靠挂到某个公司,委托该公司代为缴纳,包括个人和公司部分。
档案办理
离职留学人员的档案可以委托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代管,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留服服务对象包括各类人员,如想出国深造的公安干警等。
建议
提前规划:在决定辞职留学前,务必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办理手续的顺利进行。
咨询专业机构:在办理离职和留学相关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人力资源顾问,以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保持沟通:与所在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在离职和留学期间的相关手续得到妥善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