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想要保留学籍,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需要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
提供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如果无法邮寄,可以使用传真件)。
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学校,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或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县级征兵办公室在完成后会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需要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
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完成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所有资料无误后,会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退役后办理入学手续
退役后,学生可以在退役当年或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学校或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或政府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