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办理落户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材料
境外学历认证: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国内最高学历证明:
国内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护照及签证:
护照全本扫描件,包括首页、使用页和签字页。
出入境记录:
所有出入境记录,包括留学前的记录。
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非农户口优先。
其他相关证明:
如有国外工作证明、纳税证明、签证等。
公司材料(如适用)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劳动或聘用合同:
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社保个税缴纳证明:
个税、社保和劳动合同三方必须一致,且所在单位需在上海市注册。
其他补充材料
承诺书与授权文件:
承诺与授权文件。
户籍迁移材料:
如适用,提供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房屋产权证明:
如有在沪房产,提供房产证。
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离异者提供离婚证等相关文件,有子女者提供子女出生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时间、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的人才服务部门或官方机构获取最新信息。另外,请确保所有材料均为最新,并且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