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留学调档函的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档案保管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原毕业学校
选择档案保管单位
如果你想把档案保留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带上身份证、户口薄、护照、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去人才中心的人才交流部门开具调档函。
如果你选择将档案保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同样需要带上身份证、护照、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如果你选择将档案留在原毕业学校,可以与学校协议把档案留在原毕业学校两年,两年后如果学生没有指定的接收单位,学校会自动将档案转到原籍。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生需要)
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单位的调档说明(如适用)
联系并咨询
联系原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开具调档函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等待审核并领取调档函
等待审核通过后,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会开具调档函。
持调档函到原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档案转移
将调档函交给原档案保管单位,原单位会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将档案转移到指定的新单位或人才中心。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确认接收单位:在开具调档函之前,确保已经确定了新的接收单位,以便准确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及时沟通: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沟通,确保调档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