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高校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户口本)
高中毕业证
入伍通知书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成绩单等材料
提交申请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需要上交书面保留学籍申请,填写“保留学籍确认及审核表”并上交院长签署意见。
高校新生需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一寸照片2张,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学校审核
学生或委托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如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等)。
教学秘书核查学生缴费情况,涉及费用未交清的学生必须结清费用。
教务处审批并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将结果通知相关学院和学生。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学籍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复学手续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学生需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以上是保留学籍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