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相关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国外留学结束后,首先需要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教育处进行报到和注册登记。
准备相关材料,如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就读证明信、护照及签证页、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等。
填写并提交申请,等待教育处审核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认证
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可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准备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原件,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推荐信或个人陈述。
提交认证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认证费用。
就业报到证
联系国内工作单位,并准备相关材料,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单位接收函、档案保管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
在线申请就业落户服务,或直接到当地人事局或服务机构办理。
购买免税车
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二联,可回国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海关办理购买国产免税车的相关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如有其他需要,如落户、创办企业等,可能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必要文件。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机构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