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澳门留学的党费交纳方式如下:
公派留学人员
到达国外后,编入党支部的党费交纳到现所在党组织或原所在党组织,具体标准由使馆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学成回国之前,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即原单位党组织)。
在出国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提出要求,教育党员以适当方式同驻外使领馆和原单位保持联系,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
如果党员超过批准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者,应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回国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经原单位党委审查批准,恢复党员组织关系后,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
国内无工资的留学人员,可按出国前缴纳数额交纳党费。
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
其党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补交党费。党费缴纳标准按照回国后就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税后)为标准,扣除有关项目,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之中的对应比例计算党费。
建议
保持联系:自费留学生应保持与原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并按照要求定期汇报情况。
按时补交:回国后应及时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
咨询当地:由于各地可能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建议咨询所在地区的上级党组织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