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对于国内学生和国外留学生的待遇有所不同。国内学生,即国子监的学生,其待遇是由国家供给经费的。内班生每月可以得到膏火银一两,外班生则是每月二钱。
对于外国留学生,特别是琉球官生,清政府在康熙年间规定给予的待遇更为优厚。具体来说,外国留学生每月可以得到朱墨纸笔并银各一两五钱,此外,所有生活和学习物品由中国免费提供,包括食物、衣物,甚至仆人也享有包吃管住并发放衣服的权利。
此外,如果外国留学生在中国不幸去世,清政府会提供相当丰厚的抚恤金。通常会发放好棺木、绸缎等物品用于安葬,并赐给死者家属三百两白银,其中一百两用于修坟,二百两由贡使带回,供死者父母作为养赡之费。
这些待遇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留学生的重视和关怀,尤其是在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