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审批原因:
因被拒签或签证审批时间过长等签证审批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
留学单位或国外指导教师原因:
因留学单位或国外指导教师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
学习或工作调整:
因留学人员学习或工作有重大调整,或留学人员国内单位有特别重要学习或工作安排,或重大科研任务无法按期派出的。
突发健康问题或其他特殊状况:
因遇突发健康问题或其他特殊状况无法按期派出的。
学习规划或提前完成外方大学学习任务:
参加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赴海境外学习、交流的学生如因学习规划、提前完成外方大学学习任务等原因可申请延期/缩短留学期限。
在申请延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前应与国内外相关单位就派出时间协商一致,调整后的派出日期应在原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
除因签证等特殊情况,其他一律不予延期。如需办理,应经所在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建议提前规划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以确保延期申请能够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