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寄回国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档案的托管和归档:
档案转移
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由学校保管,需要由学校转递到户籍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
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由个人保管,需要先将档案存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学历认证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其他相关文件,如工作证明、翻译件等,也需准备。
建立档案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
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档案存放证明
办理完存档手续后,向人社局申请开具《档案存放证明》,以留下记录。
注意事项
档案存放后,应定期更新档案内容,保持档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如果在个人手中保存档案超过2年,档案可能会变成“死档”,需要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激活手续。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档案的托管和归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