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后南宁有什么政策吗

蓝色百问 · 2024-12-27 03:02:08

南宁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来南宁创业和工作。以下是一些关键政策点:

科研经费支持

留学人员可以向南宁市相关部门申请科研项目资助,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同级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匹配支持。

对于短期来南宁市服务、专项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资助经费,可以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经费中申请解决,进入南宁市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的,资助经费可优先安排。

创业支持

留学人员来南宁创办企业,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有关最低标准执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可注册内资企业;持外国护照或虽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可注册外商投资企业。

留学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起点为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外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依照工商、税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子女待遇

留学人员子女可以在就近的幼儿园或学校就读,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享受本市同等人员的待遇。

居留与签证

留学人员(含配偶及子女)已加入外国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办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和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短期来南宁高新区工作,不能按期离境的,可以申请签证延期。确因时间紧急或者其他原因未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办口岸签证。

社会保险与工龄

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执业资格,其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互认协议的,可以在本市办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留学人员出国前和在国外期间以及回国后的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连续计算的应连续计算。留学人员可按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青年人才支持

对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通过实物配租等形式提供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相关安居保障。

对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学历、职称和服务年限而定。

落户支持

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为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登记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其市外父母也可申请投靠登记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

创新创业支持

新建或扩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为青年人才提供不少于1万个免费创业工位。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在南宁创业和工作,发挥他们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产业化开发等领域和对外联系中的积极作用。建议有意来南宁发展的留学人员详细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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