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管理规定

必月有脑 · 2024-12-27 03:13:56

公派留学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拔方式

公派留学生的选拔遵循“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

签订协议

出国前,公派留学生需要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通常,公派留学生还需要与推选单位签订意向就业协议才能派出。

留学期限与回国规定

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之间的,回国时间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

留学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回国时间不超过2个月或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但回国旅费需自理。

超过规定次数和时间的回国将停发奖学金。

其他规定

公派留学生改变国籍将视为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提前取得学位回国视为提前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

奖学金与补贴

出国前,公派留学生可以预先领取三个月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

领取奖学金和补贴应使用专用银行卡。

变更留学计划

留学人员因特定原因无法按计划派出时,可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或变更留学国别或单位,但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

报到注册

抵达留学目的国后10日内,留学人员需按所属领区我国驻外使(领)馆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申请条件

学历要求、语言能力、年龄限制和其他特定要求(如科研或工作经历、推荐信等)是申请公派留学的条件。

资助详情

资助种类包括学费、生活费、交通费、保险等,具体金额因国家和项目而异。

选派人数和类别

选派人数根据国家的需求和专业类别合理分配,类别包括政府奖学金、院校交换生、短期交流项目等。

以上是公派留学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细节可能因国家、项目或学校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的国家或学校名称,以便提供更精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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