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南京的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社保要求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南京市就业或创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职业资格要求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其他要求
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并租房居住。
申请人确定落户地点后,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其他附加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无集体户。
有合法稳定住所。
建议: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南京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南京市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