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留学认证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获得毕业证书后申请认证
从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官方学位外,其他国别(地区)的留学生只有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可以申请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
不再接受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
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尚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认证结果细化
认证结果分为三种:认证通过、认证暂时失败和认证失败(新增)。
认证通过:申请人将获得认证书,表明其学历学位获得中国政府认可。
认证暂时失败:申请人将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可根据通知内容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
认证失败(新增):申请人将收到“不予认证通知单”,无法再提交补充材料或申请复核,只能重新申请认证。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遗失证书、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交证书、学位证明信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提交证书的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认证申请材料的更新
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必须是所在国/地区的官方语言书写。如果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不予认证的情形
非高等教育层次、非学历教育课程、特定经历证明、预科证明等将不予认证。
远程学习方式的限制
从2023年春季学期(南半球为秋季学期)起,采取远程学习方式完成的学历将无法获得认证服务,除非是新生或继续学习者。
认证申请时限
若留学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将不再有机会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
这些新规定旨在确保学历认证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并确保留学生在国内升学、就业、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资格得到认可。建议留学生在申请学历认证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新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