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文凭证书 :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原件和复印件。护照/通行证/身份证
在国外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和学习期间签证页(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和学习期间签注记录(卡式通行证需提交正面及背面)。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习的申请人,如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180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
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格式为jpg,不大于1M。
授权声明:
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写并签署的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格式为pdf,不大于1M。
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成绩单、研究证明、无犯罪记录、体检报告等。
翻译件: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特别提醒
如留学期间的护照已过期,需额外上传有效期内护照的首页照片或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在日本留学需提交符合日本通用格式的《授权声明》。
在韩国留学建议提交可在线验证的成绩单,并确保在上传后20个工作日内保持有效查询状态。
在俄罗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
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请根据以上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部分材料可能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要求进行额外提供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