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借读保留学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借读
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审核与审批
在读学校审核借读申请,并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学籍保留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原校需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以便在借读学校使用。
借读期间管理
借读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学校需在学生离校时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条件
同一地区小学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借读生的数额不得超过在籍生数的5%,且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借读费用
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子女,其子女可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借读费按省颁规定收取。
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借读费用按借读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借读手续完成
学生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借读学校凭此安排借读。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借读期间,每一学期开学时需回原学校注册,期末时提交在借读学校学习的成绩证明。
如果借读学校不同意保留学籍,学生可能需要考虑办理转学手续。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与相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以确保借读和学籍保留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