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亲属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如关系人已移居国外的,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出生公证、成绩单公证、高考成绩单等。
建议提前了解目标留学国家的具体要求,以便准确准备所需材料。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