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的经济补助标准因不同的留学项目、国家和专业而异,并且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资助标准:
1. 硕士研究生:
全额资助标准通常包括月生活费1500元人民币、学费等一切费用以及接受国社保等。
部分资助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和判断。
2. 博士研究生:
全额资助标准为月生活费2000元人民币、学费和住宿等一切费用。
部分资助标准会根据地区等信息有所不同。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资助计划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可能包含图书馆开支、科研经费和生活费用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资助金额和条件需要根据最新的官方公告和申请者的个人情况进行确认。建议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