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计划出国留学并且拥有集体户口,以下是办理户口迁移和存放的一般步骤和要求:
办理户口迁移:
准备材料
护照及复印件
留学签证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
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邀请信
户籍卡或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提交申请。
填写《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申请书》并贴上近期证件照片。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携带申请书回户籍原单位,由单位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存放集体户口:
申请条件
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北京籍生源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
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
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存放手续。
存放程序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提交申请,并自行打印申请书。
携带上述材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申请。
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和档案的保存途径可能包括学校保管、返回原籍或存放在人才市场。
户口公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毕业后,如果户口和档案都迁到了学校,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