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国留学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保留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
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也可以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乡镇党组织,或者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定期联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出国(境)学习的党员,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停止党籍:
对于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且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恢复组织生活:
党员返回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并可能需要补缴党费。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在出国期间不办理转正手续,回国后需根据相关规定恢复预备期。
需要注意的是,党员在出国前应向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和备案。此外,党员应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避免因长时间失去联系而被停止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