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随迁落户条件因城市和政策而异,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的条件:
留学人员本人符合落户条件
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回国未满两年。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
家属随迁条件
配偶随迁:
配偶需是留学人员回国前结婚的,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申请办理随迁需在留学人员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子女随迁:
随迁子女年龄需要在16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的如果在普通高中就读也属于随迁范围)。
如果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
如果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留学人员提出申请时子女一并提出;子女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在上海落户后提出子女补办随迁的,按照投靠类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2年,网上提交落户申请当日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必须在3个月以上。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涉毒品违法、涉政违法、涉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济案件等,没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建议根据具体落户城市和政策,仔细查阅相关官方文件,以确保满足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