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留学回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持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申请条件包括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生、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身体健康、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引进单位条件包括为留学归国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保或工资个人所得税、无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年龄以引进单位审核通过日作为计算截止点、就业和参保情况以系统核查为准。
属劳务派遣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书》和《劳务派遣协议》,且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
未在珠海参保的留学生,须提供珠海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落户珠海。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提前了解珠海市的最新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留学回国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