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留学籍的条件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根据一般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条件: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保留学籍的,应当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保留学籍。
2. 学生因故需中断学习离开学校,但不符合休学条件,经过申请获得学校批准保留一年至两年的学习资格,时间到了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3. 学生自费出国留学,也可保留学籍一年。
4. 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或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5. 其他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保留学籍的。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宁波当地的教育局或您所在学校的教务处获取最新的保留学籍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