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留学籍的条件如下:
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在校生参军入伍后,学校可以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
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其他原因:
学校认为应当保留学籍的其他情况。
因病休学:
因病休学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学籍,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
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一年。
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
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保留期限为一年,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建议学生在考虑保留学籍时,仔细阅读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条件,以确保顺利完成保留学籍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