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协议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签订留学协议
与留学机构或学校签订留学协议,明确留学事项、服务内容、费用支付等条款。
公证留学协议
将签订的留学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资助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资助方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则除外);
留学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保证人的身份证件及资信证明(如银行存款单、不动产或机动车所有权证、收入证明等);
保证人不能同时担任三名以上留学人员的保证人,并需提供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产证明。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获得留学基金资助,需与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留协议书》,并进行公证。
对于本科生、研究生等在校学生,可能需要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同时,到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境外交流协议。
注意事项
如果留学人员在国外有直系亲属,并且该亲属愿意提供担保,可能增加签证获准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签证。
担保人需具备法律责任,并愿意对留学人员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步骤进行留学协议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