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后应当办理以下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用于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相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
办理材料包括:
普通留学生: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学位证、成绩单、回邮信封。
校际交换生: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成绩单、回邮信封。
博士后: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证明、回邮信封。
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的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认证所需材料包括:
本人护照
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建议留学生在回国前尽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学历学位认证,以便在国内就业、升学、创办企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