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留学生落户青岛的政策如下:
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可以申请落户青岛。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才引进申请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证书或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审核流程
核准后,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和《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
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