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调档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教育证明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
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指定机构者提供)。
签证或签注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
档案保管证明
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的学校,由学校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如果档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及学位证、成绩单翻译件等;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相关证明(原单位办理自动离职、辞职后自费出国者提供)。
调档步骤通常如下:
1.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2. 拿到调档函后,与档案所在单位(学校)办理调档事宜。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相关服务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