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保留学籍需要到 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若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送学校
征兵办汇总本辖区所有入伍高校新生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确认。
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学校确认并保留学籍
高校收到入伍高校新生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校在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
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委托人保管。
退役后办理入学手续
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若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当地征兵办公室或高校招生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