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党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留党籍手续
党员在出国(境)前必须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对于已经出国(境)但尚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党员,原则上不再补办。
保留党籍期限
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其保留党籍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党员保留党籍期限可延长至一年。自费留学和应聘工作的党员,保留党籍期限按实际学习和工作年限计算。
保留党籍期限从出境之日算起。党员等待签证尚未出国(境)的,应参加原单位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在此期间不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处理。
组织关系
党员因私出国(境)期间,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并汇报国外期间的情况,补交出国(境)期间的党费。
停止党籍
党员因私出国(境)定居的,在出境之日即停止党籍。预备党员将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停止党籍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停止与其发生联系,停止收交党费,并在党员年报统计时不再将其统计在总数内。
对于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如果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也予以停止党籍。
恢复组织生活
因私出国(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书面申请,填写《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情况。
综上所述,留学生党籍政策主要规定了党员在出国(境)前需要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明确了保留党籍的期限和组织关系的处理方式,以及停止党籍和恢复组织生活的具体规定。党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其党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