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一个留学生的工资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5000元
税率:超过5000元部分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如果一个留学生的工资收入为7000元,在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到手的收入为6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元,根据税率表,应缴纳的个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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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6000元 - 5000元) × 3% = 1000元 × 3% =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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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留学生在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动,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