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体系中,法律教育通常是在本科教育之后进行的,而不是在本科阶段就设立法律专业。这种安排的原因包括:
知识储备要求:
美国认为学生在学习法律之前应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包括对其他学科的了解和实践经验。
专业严肃性:
法律教育被视为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本科生可能还没有准备好承担法律职业的严肃性和复杂性。
实践经验:
法律职业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而这些通常在本科阶段无法获得。
因此,想要在美国接受法律专业教育,学生通常需要先到研究生阶段,如法学硕士(LL.M.)或法律博士(J.D.)等学位课程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