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肺结核和 活动性肺外结核。
严重的慢性病和 器质性心脏病及高血压。
肝炎和 肾炎及严重的泌尿生殖系统病 。
血液病, 精神病或癫痫, 严重的神经官能症。
癌症。
血吸虫病和 麻疯病。
身体发育不良和 严重视力障碍。
需要特殊医疗设施的疾病,如 肾透析和 癌症病人。
生活不能自理者和 有精神病史或 对其他人可能造成威胁的疾病。
传染病,如 肺结核, 乙肝, 丙肝, 艾滋病, 淋病, 梅毒等。
其他疾病,包括 脊髓灰质炎, 麻疹, 百日咳, 白喉,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猩红热, 流行性出血热, 钩端螺旋体病, 布鲁菌病, 炭疽, 流行性乙型脑炎, 疟疾, 登革热, 甲型H1N1流感等。
建议您在申请留学签证前,咨询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体检,并确保您的健康状况符合目的地国家的具体要求。某些疾病在治愈或得到妥善控制后,可能仍然有资格申请留学签证,但具体情况需咨询相关使领馆或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