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就业转档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籍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用于身份验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适用,以证明档案转出的合法性。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如果留学期间获得了国外学位。
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
此证须在档案转出前在回国处办理。
档案转出手续:
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代办,但需提供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的学校,由学校出具;如果在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由存档机构出具。
其他学习材料:
根据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如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填写表格:
如《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调档函:
由档案接收方开具,以证明档案接收单位的身份和接收意向。
档案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
原档案所在地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寄给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回执:
新单位收到档案后出具,并邮寄回原档案管理单位,以完成整个转移程序。
请注意,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安全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