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对于留学生的补助包括 租金补贴和人才公寓补贴两种。具体标准如下:
租金补贴
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前三个月每人每月3000元,后三个月每人每月2500元。
博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前三个月每人每月4000元,后三个月每人每月3000元。
人才公寓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境)人员,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过渡期人才公寓的,先给予6个月的租金补贴。
对于在长宁区单位并承诺长期稳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再按首期6个月中前3个月的标准补贴6个月(即硕士每月补贴3000元、博士每月补贴4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贴政策有特定的申请条件,例如申请人需要在世界排名前100或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未满1年,个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
建议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详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确保能够顺利申请到相应的补贴和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