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需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延期,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联系所属区域事务所
通过邮件联系所属区域事务所(如美大事务所),邮件中需包含以下信息:
申请人姓名
所获公派资格项目名称
派出学号
原计划访学机构
不能按时派出原因等。
准备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所在人事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上报资料,包括:
本人签字的个人申请书
更新出访日期的新外方邀请函
延期证明材料,如签证网站状态截图、外方导师解释邮件等
有文号的单位公函(如果是西部人才/地方合作项目则需要省厅的公函)
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证明2张(蓝头)
等待留学基金委批复
提交申请后,等待留学基金委的批复。
请注意,根据规定,除因签证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一般不予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