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开具调档函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档案保管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原毕业学校。
2.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
报到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扫描件(如有工作单位)。
社保缴纳证明(如有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证明(如有工作单位)。
3. 开具调档函: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档案保管单位。
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申请。
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具调档函。
4. 档案转移:
将调档函交给原档案保管单位。
原档案保管单位在收到调档函后,会将档案按规定转移到指定的新保管单位。
请注意,调档函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而异,建议提前与档案保管单位联系确认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