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留学生入户手续如下:
办理条件
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回国后需在我市申请落户的留学人员。
需审核的证明资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个人入户声明书。
《办理户口通知》。
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
住房证明:包括自有住房产权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亲住房产权证明、拟落户集体户户主首页、工作地亲友搭户的相关证明等。
有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其他相关条件
人才引进:大专学历/中级证+连续6个月社保;本科学历/高级证以上+中山社保;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备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稳定居住就业:有房的,社保缴纳满1年且有房的人员。
投资纳税:前一年度纳税10万元或以上的人员。
办理流程
提交入户申请及相关材料到中山市辖区内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公安机关受理并核查申请材料,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中山市入户条件。
核查通过后,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注销原户口。
最后,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