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转户籍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申请对象
适合于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具有北京市高校(或科研院所)集体户口并获得国外留学签证或港澳地区学习签注的留学人员。
申办程序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办理调档手续。
持国外留学签证或港澳地区留学签注及国外或港澳地区高校邀请信前来开具出国留学人员户口迁移介绍信。
凭介绍信回户籍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证明。
提交材料
在京高校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
在京高校开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
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其翻译件(加盖正规翻译机构公章)。
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签证或往来港、澳签注复印件。
集体户口卡。
身份证复印件。
两张一寸照片。
中心档案室存档回执。
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信息登记表。
户口服务管理费
从集体户口转入之日起,按出国年限交纳服务管理费,标准为每月15元人民币。
其他相关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首选的落户地点通常是首都北京,需要满足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的条件。
对于留学生落户上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并且境外学习时间满足一定要求,如境外博士需满一年(360天)。
建议:
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