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确保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真实性,以及便于他们在国内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目的而设立的一项官方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认证材料
本人护照;
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认证流程
留学生需要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进行认证。
认证过程包括国内外教育机构、中国政府境内外机关的联合审核。
政策变动
从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意大利两国的官方学位外,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尚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将不再有机会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
认证作用
认证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享受国家福利政策等的必备材料。
未进行认证可能会影响留学生在国内的就业前景及其他相关权益。
政策目的
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
确保海外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于留学生回国后能够顺利融入国内教育体系和社会生活。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