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留学生落户的要求如下:
学历
硕士及以上,包括海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毕业生同享。
学习时间
境外至少360天。
回国时间
学成回国两年内申请。
年龄
不超过45周岁。
社保要求
留学期间未在北京交社保,且出国前已与原单位解约。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
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
信息一致
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申请材料清单
单位接收函: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劳动合同,签字盖章的彩色扫描件。
留学回国证明:驻外使领馆出具,或提供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博士后/访问学者证明等。
学历认证:国外学位需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户口本:留学人员户口本的彩色扫描件。
档案保管证明:根据档案存放地点提供相应证明,中心确认档案已存入后提交。
社保及纳税记录:非事业编制等单位。
这些要求适用于崇明区留学生落户的政策,建议申请者在准备材料时仔细核对每一项要求,以确保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