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学习时间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结束时间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年龄要求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劳动关系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回国两年内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并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其他要求
留学生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生的条件办理。
额外材料
携带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条件可能因具体政策变动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最新的官方政策和地方实施细则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