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子女回国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户口登记
向子女拟定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需提供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明、以及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学历认证
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这是国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
落户手续
对于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之间的,回国时间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留学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回国时间不超过2个月或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回国旅费自理。
对于随迁落户,如配偶随迁,则配偶必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结婚,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子女随迁,国内出生的子女须先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国外出生的子女需在申请落户时一并提出。
其他相关手续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建立的留学服务机构。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