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因个人情况和目的地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的条件:
学历要求
获得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的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对于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
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学习时间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回国时间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海外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其他条件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额外认证
需要进行学历认证,以确保海外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他相关证明
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
提供成绩单、学习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这些条件适用于大多数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和就业申请。具体条件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目的地国家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