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家取钱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将该证明的第一联复印件贴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的指定位置,并带回国内。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由国内推选单位出国留学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留学人员需认真填写各项栏目并附交有关材料,然后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国内推选单位审核
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如因故取消出国计划,需在该表上粘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金收款证明”复印件,并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保证金退还方式
留学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提取保证金:
划转:提供户名、开户行和账号(上海地区留学人员必须提供单位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北京地区留学人员无法划转或邮汇)。
邮汇:提供详细地址(含邮编)及收款人姓名。
北京地区领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收到表格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本人到指定银行提取保证金。如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金收款证明”原件(黄色单据)。
身份证明
携带护照、签证等出国身份证明。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等合法公民身份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确认银行卡是否支持国际取款功能,并提前开通。
确认银行卡内有足够的余额以支持取款需求。
建议:
尽量选择一种方便的保证金退还方式,如划转或邮汇,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确保护照、签证等身份证明的有效性,以便顺利办理取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