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保留学籍的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需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办理成绩认定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领取报批表
老生携带1-5项资料,新生携带1-4项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并办理报批程序。
审批与备案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注意事项
注意休学期满后复学手续。
提交申请书、原因证明、家长同意书。
办理成绩认定、报批表手续。
办理离校手续。
审查资料并办理相关异动。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