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落户条件如下:
集体户口条件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个人户口条件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同时没有正式工作。
各类人才落户
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留学归国人员特定条件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建议:
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满足留学时间、学历认证和落户申请时间等相关要求。
各类人才和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农村籍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落户方式,包括迁至学校集体户口或原籍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