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清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留学生出国学习,这些政策主要包括:
直接授官政策
甲午战争前,清政府对于回国的留学生实行直接授官的政策。
1871年,清政府派遣幼童赴美留学,并规定不准半途而废、不准加入外国国籍、学成后不准自谋职业。
奖励留学政策
1901年清政府发出的变法诏令中,张之洞等人提出奖励留学的政策。
1903年清政府颁布《鼓励游学毕业生章程》,根据留学生学习情况给予奖励,如在日本学习不同层次学堂后,可分别获得拔贡、举人、进士等出身,并录用。
留学教育与新政关联
1881年,清政府因守旧派官僚的攻击,决定裁撤留美并转向日本广派留学生,作为培养新政人才的捷径。
1901年起,清政府大力提倡青年学生出国留学,并许诺留学归来赏予功名、授以官职。
学位实施办法
清末,留学生回国后可通过考核被授予进士、举人出身,被称为“洋翰林”“洋进士”“洋举人”。
这些政策反映了清末教育改革的转型期色彩,迎合了崇洋媚外的风气,并推动了教育的近代化转型。这些措施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