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留学的请假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请假审批
教职工需要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请假申请,并填写《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表》。
请假申请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提交至人事科进行审批。
提交证明文件
若需要办理签证,需提供中英文在职证明,学校通常有统一模板。
若需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长办公室。
行程安排
教职工应按照审批后的行程安排出行,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行程,必须重新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销假程序
教职工应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回校工作,并在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假手续。
销假时,需在线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护照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
注意事项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逾期未归,可能会被视为旷工处理。
请确保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所有请假和销假手续,以维护正常的单位运转和保障个人权益。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人事部门或直接上级